By: adminPosted on 中新网海口于8月14日(王子谦尹建军)海南省国土资源厅于13日晚向记者说明,海南省实施了《海南省建设用地转让管理指标(全面推进)》和《关于实施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管理制度协议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海南省实施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将原作单位的土地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有关用地利益指标作为土地供应的门槛指标和指导意见限于6种园区内以转让方式提供各种经营性用地,6种园区外向12个重点产业转让土地的,不包括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性住宅等项目用地,6种产业园区内非住宅类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以转让方式向6种产业园区管理范围内主导产业项目,以及6种产业园区外的12个重点产业项目提供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拒绝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管理制度协议,根据指标确认转让宗地的管理制度标准和供应后的监督内容《管理制度协议》由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产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机构与受让人签订,由产业主管部门或园区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监督继续执行。